序 寻常的日子,寻常的人物,不寻常的事件。 仁宗帝嘉佑二年六月初四,一宗证据确凿夫害妻命的案件于开封府开堂审理。 夫李大嗜赌如命,妻李何氏与其常有口角,邻里亦时闻二人争吵打闹之声。 时六月初一,纺坊张婆去李家拿取交与李何氏所作的针黹女红,久敲未闻人应,推门而入,竟见李何氏倒卧于房内,满身血污,头部更是血肉模糊。李大跌坐一旁,神情呆钝,手中握有一把粘染血浆的斧头。 张婆吓得几乎昏倒,连滚带爬逃离李家直往开封府报案。差役赶到,那李大仍木然坐在尸体旁边,不逃不闹,任其上枷落锁带回府衙。 此案可算证据确凿,加之凶徒伏法,按理过堂之后,立判秋后。 事情也是这样继续,人称铁面包青天的开封府允包拯自也不含糊。 犯人李大在公堂上依旧痴呆迟钝,对包拯所询常是问非所答,行为颠倒异常,但问及是否以斧砍杀其妻之时倒清醒坚定,一口咬定自己就是凶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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