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炸裂垃圾文,写崩了慎入。排雷在下面。】1988年,我结束雇佣兵的生活后,进入一个叫『热情』的秧歌组织。说实话,我进组织也不过是想泡一个念念不忘,一直没得到手的猎物。我私底下生活较混乱,男女通吃,这些年欠下的风流债数不胜数。只是我没想到,会在某一天冲出一只粉毛的小崽子,喊我爸爸。我更没想到,这只小崽子会是组织里最为神秘的老板。被我养了几个月,变回大人的他♂了我。*迪亚波罗ooc警告。*文中有关的精神疾病是乱写的,我没有去深入了解,考究党慎入*路西菲尔会反攻,但正文不出现反攻情节。番外反攻,且有路西菲尔女体出现天生恶人属性,撒谎成性,非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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