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十六岁那年,你喜欢上一个人。然后,再花很长很长的时间去忘记他。 在漫长的遗忘定律中,你说服自己可以喜欢任何事。 在漫长的遗忘定律中,你终究可以忘记那一份想被占有同时又想吞噬的渴望。 于是你开始无所谓死亡,无所谓意义,已经没有办法被装满,人生苦短,何不及时行乐? 只为了忘记曾经教学楼第一层,落满雨水的扶栏上,鼻腔里一阵一阵的潮湿气息,和你捂热在口袋里,递给他的一颗糖。只为了忘记眼神相触的一瞬间,他玩笑般不让你挪开的手,和你握着那早已泛黄的贴纸时掌心的微汗。只为了忘记上课铃响的后一刻,你大胆朝他拥抱时发愣的身体,转身冲上楼时狡黠的窃喜和最终的后悔不及。 你回想起这一切,醉得厉害。xbar里坐在你旁边的人群正在哄笑,是谁游戏输了抱着另一个女人毫不犹豫地拥吻。你慢慢转到舞台,发现曾经的自己就坐在那里,看向那人的眼睛里仿佛洒满了星星。 朋友都被你吓到了。因为你曾经是如此沉默而冷淡,一旦沉迷其中,就再不能回来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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